2019-9年级批次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规定

发布者:胡宋萍发布时间:2019-05-15浏览次数:735



已获得上海财经大学课程考试资格证的同等学力人员,如果申请硕士学位,则须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办法》(上财研﹝2015﹞7号)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意义

对符合条件和达到规定水平人员授予硕士学位,是国家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对我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专业课程考试

通过课程总门数不少于12门,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

  

三、学校统一考试

学校统一考试费:100元/门次。

考试科目:《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学》

最后一次学校统一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10月(具体时间以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为准)。

  

四、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费:100元/门次。

考试科目:1.《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英语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经济学

最后一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3月(具体时间以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为准)。

  

五、学位论文

最后一次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时间:2024年上半年(具体时间以论文答辩工作通知为准)。

  

六、收费项目与标准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6000元/人。

  

七、相关要求

其他注意事项将以补充资料的形式在班级群里告知。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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